專用於修補PVC充氣船、充氣床漏氣的PVC膠水,是補漏的必備附件。像這類化學品若欲出口至歐盟國家,必須符合REACH相關法規,其中一項就是SVHC。
歐盟對於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,採取的是預防性管理,例如REACH法規第57條規定了「高度關注物質」(SHVC,全名為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)。所謂的高度關注物質,是基於什麼標準而值得高度關注呢?這些高度關注物質被認定會對人體或對環境造成不可逆的負面影響,其中包括已被歐盟法規認定的致癌物質、致畸變物質、生殖毒性物質、在生物體內持久累積的有毒物質,以及有案例證明對人體或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物質。
高度關注物質的認定,不是隨便誰說了就算,而是由歐盟成員國執法機構與代表歐盟的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,共同依據法規的標準來進行判定,再提交提案來進行公開評議。之後還會由歐盟成員國委員會參考評議結果,來決定哪些物質要被正式列入「SVHC候選清單」(candidate List for authorization),又稱「高度關注物質清單」(REACH SVHC list)。
最早於2008年10月28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公佈了第一批高度關注物質清單,自此每年6月及12月更新一次。截至2018年6月28日,清單中已包含191項高度關注物質。由此可知,SVHC候選清單並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清單,而是會每年進行更新,通常增加新的化學物質。(最新清單可參考ECHA官網:https://echa.europa.eu/candidate-list-table)
被列入SVHC候選清單的化學物質,不表示被歐盟禁止,而是其在產品中的含量不得高於限定的濃度(例如0.1%)。不過,候選清單中的物質,有可能進一步被納入「授權清單」(Authorisation List),授權清單上的化學物質,在規定的期限(sunset date)之後就不能夠再進入歐盟市場。如欲進口,必須先申請取得歐盟官方的授權或豁免權。截至2018年1月10日,共有43項化學物質列在授權清單中。(最新清單可參考ECHA官網:https://echa.europa.eu/authorisation-list)
企業或廠商若欲將含有化學物質的產品銷售至歐盟地區,通常會被要求提示SVHC檢測報告。由於SVHC清單每年更新時都可能新增物質,產品檢測的項目也必須隨之更新。企業或廠商必須充分瞭解高度關注物質候選清單的更新狀況,以期提供符合客戶需求的檢測報告。